作为律师,不同的职业身份和工作方式会导致所得税的差异性。出资合伙人律师、雇佣律师和兼职律师都需要了解如何缴纳所得税。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类律师在缴纳所得税方面的注意事项和解决方案。

✳️出资合伙人律师
出资合伙人律师是在合伙事务所中拥有股权并参与管理的律师。在缴纳所得税时,出资合伙人律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按照有关规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律师办案费用扣除,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即合伙人律师不能按30%的分成收入比例扣除税前费用。
举例:
天城律师事务所2023年收入2000万,成本费用10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约定的分红比例合伙人律师为40%。
律所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0=1000万元。
刘律师按“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刘律师应分配的所得=100040%=400万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40000000.35-65500=1,334,500.00元
✳️雇员律师/授薪律师
雇员律师是指被律师事务所或公司雇佣的全职律师,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公司员工。对于雇佣律师,所得税缴纳有以下要点:
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下同)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一般为当月分成收入的30%)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刘某是律师事务所的雇员,2024年每个月都可以取得分成收入20000元,工资收入5000元,不考虑五险一金、其他专项扣除等,
刘某截至7月累计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00007(1-30%)+50007-50007]10%-2520=7280元
刘某8月份应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0x8(1-30%)+50008-50008]*10%-2520-7280=1400元
✳️兼职律师
兼职律师是指在自由职业基础上,额外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兼职律师在缴纳所得税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刘某在甲事业单位任职,2024年每月工资收入为15000元,同时又是晨辉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每月从事务所领取工资5000元。假设无其他收入和扣除。
刘某截至7月份个人所得税=500073%=1050
刘某8月份应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810%-2520-1050=430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总结
出资合伙人律师、雇佣律师和兼职律师在缴纳所得税时都需要注意不同的要点。此外,合伙人分配、个人所得税、额外收入和专项扣除都是需要注意的事项。
希望本文对出资合伙人律师、雇佣律师和兼职律师在缴纳所得税方面提供了一些有用的信息。